民政部、科学技术部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发布了《国际科技组织成立登记指引》,旨在规范国际科技组织在华的成立登记流程,并支持其在中国的设立与发展。
该指引适用于向民政部申请成立登记的国际科技组织。这类组织通常由中外的高等院校、研究机构、科技团体、企业或个人共同发起,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。其宗旨在于推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、交流及治理,并且必须是国际性(或区域性)、非营利性、非政府的社会团体法人。对于在经济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环保等领域成立的国际性社会组织,也可参照此指引执行。
根据指引,成立国际科技组织需要满足几项条件:应有合适的中外发起人,且发起人需为初始会员;组织名称需规范,并按国家规定获得批准,名称中应包含“国际”、“世界”、“全球”、“亚洲”等体现其国际性或区域性的字样;组织需具备合法的资产和资金来源,成立时的活动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,且资金应为捐赠所得。